根据省效能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度的通知》(闽效能办〔
2015〕
1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我厅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形成即办事项目录清单,现公布如下:
1、人才中介机构改变服务范围
2、人才中介机构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
3、人才中介机构注销登记
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许可期限延续
5、技工学校名称变更
6、民办技工学校举办者、校长变更
7、民办技工学校许可期限延续
8、技工学校终止
9、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名称变更
10、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者、校长变更
11、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期限延续
12、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
1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1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修改备案
15、省属(中直)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户口迁移证明
16、政府系统省直(中直)单位调任转任人员户口迁移手续协助办理
17、政府系统考试省直(中直)单位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移手续协助办理
18、省直(中直)单位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落户前身份审核
19、省属企业职工进榕落户确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