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8〕55 号)、《关于做好闽政文〔2018〕55号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54号)文件精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委托)各地人社部门办理。现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不再受理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2018年7月1日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不再受理“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3项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申请,取消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部门“省人社厅”中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如需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可到当地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部门窗口申请办理。
2、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5家授权管理流动人员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省属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后续管理服务仍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后续管理服务事项的申请办理渠道不变。
3、如有相关方面问题咨询,可咨询当地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部门窗口,也可电话咨询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87537006。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