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提交“留学人员来闽工作通知书”
等纸质证照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深化应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从10月8日起,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项,不再提交办事材料中要求的以下纸质证照:
1、留学人员来闽工作通知书,
2、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来闽工作通知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上述证照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查询省电子证照库获取对应电子证照进行核验并作为办事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