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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优化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