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十四五”期间,允许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申请参保时已年满6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补缴保费(不享受政府补贴)后发放养老金,不补发年满60周岁至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期间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