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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是什么?如何参加?

来源: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 : 2024-03-29 11:22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全省范围内,参加了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在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按规定缴费后,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方式进行个人养老金投资。个人养老金缴费,以及投资风险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参加人每年缴纳的个人养老金限额为12000元,在缴费和投资环节不征税,领取时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均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后,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适时提高缴费上限。 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出国(境)定居等情形下,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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