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问答库 > 劳动仲裁

劳动者提前多少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11-15 21:59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