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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的事业单位招聘硕士时,要求全日制,非全日制无报考资格,这是否合理?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11-15 22:11
2006年制定实施的《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1号),对报考省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这包括了各类非全日制学历在内。在公开招聘工作实践中,各类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享有用人自主权,在开展招聘时,根据公开招聘政策法规,从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出发,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省人社厅作为省级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长期以来,积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指导招聘单位科学制定招聘方案,合理确定岗位资格条件,消除各种歧视性的做法。我们将在今后制定相关政策时予以研究考虑。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指导招聘单位在招聘中做到对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与普通全日制高校学历一视同仁,努力为各类人才营造公开、平等的就业环境,为各类人才发挥聪明才智提供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问题,您可咨询0591—8783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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