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322”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1〕156号,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进一步推动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就业服务质效,为推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重要支撑。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扩容与提质并重、均等与精准并举,通过实施“322”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巩固提升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服务,营造“乐业八闽,创业海西”良好氛围,为减少失业、促进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实施方案》重在推进基本服务扩容、专项服务提质、特色服务创新三项服务,着力强化基层平台、信息平台两个平台,建强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两支队伍。
一、推进三项服务。一是基本就业服务扩容。重点是扩大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覆盖面,面向含港澳台劳动者在内所有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扩大招聘引工服务供给量,加大招聘信息归集力度,完善岗位信息免费发布机制,扩大公共招聘网岗位信息覆盖范围,搭建辖区内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更好满足市场主体用工需求;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受益面,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引导培训单位按需办班,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和定岗定向培训,实施培训业务全程网办与动态监管。二是专项就业服务提质。主要是完善重点群体主动服务机制,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实施专项用工指导和就业帮扶,主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强化巩固就业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组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跟踪帮扶。三是特色就业服务创新。重点支持建设劳务品牌,培树有一定技能并能够带动就业规模效应、宜于推广的品牌项目,组建劳务品牌专家库,讲好劳务品牌故事,营造崇尚技能、劳动致富的良好氛围;支持搭建零工平台,对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给予补助,支持在公共招聘网开设零工信息(灵活就业)专区,强化现有人力资源市场功能细分,因地制宜建设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或分时段分区域共享同一市场;支持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类培育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计划,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综合性就业服务活动。
二、强化两个平台。一是基层服务平台。主要举措是统筹优化现有公共服务场所和服务机构,合理优化现有人员结构,引导服务力量向基层下沉,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绩效星级评定。二是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是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网”,推广“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加快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提升业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就业+失业+培训”一体化监测,推动就业实名管理全覆盖。加强与电信企业合作,探索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
三、建强两支队伍。一是公共就业服务队伍。主要是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大力推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团队,支持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职业指导工作室。二是社会化就业服务队伍。重点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将基本就业服务纳入网格员工作内容,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辖区内企业和各类劳动者提供“触手可及”的就业服务。组建就业创业服务志愿团队,拓展“就业红娘”服务项目,提高重点援助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