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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3-07-17 13:36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福建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主要内容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通过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速享、及早兑现。

  (二)公共部门和企业稳岗扩岗行动。稳定公共部门岗位招录(聘)规模,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专项活动,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开展更加多元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健全创业孵化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落地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等。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加大省级毕业生就业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做好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发布,多形式促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对接。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选取部分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结对帮扶。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把在本地登记和省级人社部门分解下发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提早公布服务渠道,全面落实实名帮扶。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困难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就业红娘”进行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通过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或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开展普法宣传,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四、主要亮点

  (一)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专项活动,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实施方案》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落地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创新。

  (三)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省级毕业生就业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做好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发布,多形式促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对接。

  解读单位: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解读人:刘瑜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1-8781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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