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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表彰〔2020〕35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12-22 08:51

各设区市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厦门港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集团、高速公路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拼搏奉献、担当作为,为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建设新福建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不断开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新局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授予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42个集体“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授予刘涛等130名同志“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上高站位谋事、高效率干事、高质量成事,为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发展理念,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