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抽取11家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审计,现邀请你单位参与审计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审计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稳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22号)精神和我省工作安排,2021年拟抽取3个省属集团(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本部、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本部及其权属企业)共11家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工资内外收入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执行国家和我省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
2.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情况。包括企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的情况、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清算确定工资总额情况、年度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结余情况、工资总额信息披露情况;工资列支渠道、发放情况和实际水平等;工资外收入组成部分(如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等由企业缴纳的部分)、列支渠道和实际水平等;企业试行股权、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及实施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收入分配情况;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情况等。
3.企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薪酬确定办法及核定程序、构成及水平情况;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业绩考核情况及其与薪酬分配挂钩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外领取津补贴、奖励、福利性收入和实物等情况;企业负责人与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差距、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备案及披露等情况。
4.企业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以及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二)审计时间要求:2021年10月开始进场审计,2021年12月30日前出具正式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参与报价的中介机构条件
(一)入选2020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
(二)能根据工作任务安排按时优质完成审计工作。
三、报价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根据审计项目情况和要求,制定报价函,报价上限人民币4.4万元,并承诺遵照上述要求完成审计工作。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回复我单位。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将投标报价、有效资质证明等材料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系方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联系人:王俊凯,联系电话:0591-8755437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