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37号)的要求,经研究,拟通过询价采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运营技术第三方服务,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及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以下简称“福建人社”)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福建人社”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管理和运维管理,包括内容策划、素材收集、采写编辑、图文海报设计,微信动态管理、用户分析以及其他相关的运营技术支持等,同步更新运营今日头条APP“福建人社”头条号;同时,服务周期内需派驻1人至福建省人社厅定点工作,负责宣传稿件采写、编辑和运营维护相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1.配专人策划、编撰、发布优质图文消息,按期优化内容运营;2.确保推送信息内容无政治性、文字性、功能使用性、排版性错误;3.确保使用的图片、文字、素材、动画、排版及各类小程序、插件等无知识产权纠纷;4.编辑的推送消息需具有有效的传播效果,能提升粉丝数量与活跃度;5.能完成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6.需完成新媒体运营的实时值班值守。
(三)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年(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该价格为包干价,报价以最高限价25万元为基础采用下浮率方式;
(四)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后期续约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含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有开展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服务等相关项目经验(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对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服务有专业的视角和整体性、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注:根据提供的文字素材与设计要求设计完整的推送样刊,详见附件);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六)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投标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18时止。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方案、投标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交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并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文件需提供2份。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产品单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概由投标单位负责。
(二)投标委托: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须对招标单位的具体招标内容有实质性响应,包括所有投标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单价、结算方式、送货方式,所有产品报价均为含税发票并送达采购单位指定位置之价格。
(四)投标以后,如果投标单位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可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1.投标单位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以替代原有的投标书。
2.撤回投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开标后不得撤回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推荐总得分前二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经审定确认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0175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701室
附件: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素材与设计要求
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