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4月底,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1726.6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80.65万人的102.74%;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离退休) 1391.7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50万人的103.09%;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离退休)99.9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7.55万人的102.4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47.3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73万人的96.6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21.0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57万人的96.60%。
备注:以上所有数据均为快报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
1.指标解释: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加总而成。
2.数据来源:分别来源于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平台、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离退休):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
(三)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含离退休):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
(四)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1.指标解释: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之和。
2.数据来源: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厦门市数据来源于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1.指标解释:指报告期末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数
2.数据来源: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