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10号),在全省台港澳办系统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研究,拟将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等15个集体作为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林坚等29名同志作为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日(5个工作日)。
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省评选办)
传真:0591-87817763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屏山大院2号楼305室
邮编:35000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电话:0591-87821785
附件:1.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全省台港澳办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