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举办技师学院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00号)规定,我厅抽调专家对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进行了实地评估,并召开了福建省技师学院评议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实地评估报告。根据规定程序,我厅现拟报请省政府审批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设立技师学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省人社厅反映情况,发表意见。
公示电话:福建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电话:0591-87522301;福建省人社厅机关党委,电话:0591- 87847598。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