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高位推动和部门协同联动,注重指标量化、落地见效、宣传引导。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全面加强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社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专题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相关条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按规定进行述法。厅党组会、专题会多次研究法治有关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二、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充分彰显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完成10项人社部许可事项认领,下架13项原有许可事项,调整完善76项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及时处理网上办事大厅各地市各类型指南发布问题事项800多条。牵头完成3类12项厅政务服务效能考评任务。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为龙头,世行评估和省级监测为抓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优化指标体系,2个维度4个板块14个指标纳入监测,创新设置地区员工流失率指标,提高营商环境指标敏感度。主动融入世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对标8个指标12个问题100个政策点,聚焦市场主体满意度,聚焦提升办事效率维度,找短板查弱项促提升。创新开展季度调度、走访调研、培塑典型,形成一批人社特色的工作举措,刊发12个典型案例,厅法规处获得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日趋完善
(一)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高位推动和部门协同,对照人社部今年新出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修改《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相关条款,扩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等内容,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进程。
(二)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规则,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特别是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排查人社领域现行有效文件101件,建议适时废止地方性法规2件、建议修订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建议废止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厅规范性文件3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强化执法,全面推进欠薪清偿。一是实施开门治欠。统一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窗口地址,推广网络投诉、扫码投诉,1-11月全省共接收处置各类网络平台欠薪线索22.84万条。二是实施“雷霆清零”。全省部署实施欠薪“雷霆清零”行动,省治欠办挂牌督办泰禾、世茂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欠薪案件,福州、厦门等设区市将复杂疑难案件上提至市级办理,或由部门领导包案解决,妥善处置重大欠薪问题,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2.推广平台,强化欠薪数字治理。一是动态监测工资支付。充分发挥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作用,实时监测全省8427个工程项目,全面掌握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1-11月累计监测92万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日考勤近百万人次。二是动态预警风险隐患。调整、升级企业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功能,汇聚各类数据超2亿条。2023年以来,全省共核实、处置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紧急风险”59件、“高风险”6976件。三是动态监控履约行为。会同住建部门创新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纳入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内容,应用大数据平台每日评价履约情况,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督促企业更好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按照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部署,梳理并提供执法事项清单、裁量基准,目前,相关事项已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上认领。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继续实施行政应诉“1+1”(业务部门+法治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人社工作开展集智聚力;召集全厅公职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参加座谈,探索讨论充分履行公职律师职责、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员作用的工作机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上年度法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高频争议案件开办专题讲座。对梳理出的信息公开和养老保险待遇两类争议纠纷,分别延请法院法官和社会律师为全厅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授课,提升业务合规水平。
五、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稳步提升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深入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中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暂行)》,建立“三重一大”研究事项清单,对决策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举办2期政务公开讲座,提高经办人员能力素质。依托厅网站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2023年至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553条,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11份。保质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023年至今,受理依申请公开270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其中有1件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目前尚未审结;有1件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尚未宣判。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大对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公众熟悉了解、准确把握政策内容。2023年至今共制作21篇文字版政策解读、8篇图表解读、1篇微视频解读,1篇H5解读。三是调整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调整规范性文件库专栏布局、页面布局和网页版式,实现政策文件全真版浏览,优化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展示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近7000份文件按效力级别、机构、主题、文种、公开年份等索引进行重新分类整合,提升公众查询、浏览体验。
六、社会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坚持基层为主,推动基层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商会协会也逐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省已建立调解组织2252家。坚持调解为主,坚持每案必调,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全过程。积极引入工会、妇联、法援中心、和谐劳动关系协会等群团和法律服务机构入驻仲裁院,培育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作室),打造“仲裁+X”调裁一站式服务品牌,为劳动者提供案前公益调解服务。三年来,全省共调解争议案件3.50万件,涉及劳动者5.84万人,调解成功率达67.60%。
(二)推进行政司法良性互动。6次赴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化解工伤认定、信息公开、养老待遇、劳动监察等行政争议案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问题。通过解读人社政策,推动庭前走访达成宣传政策、形成共识的效果,探索“解决一个问题,总结一类规律”机制。
(三)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打造百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百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千户企业,服务万户新企用工;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形成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培育和谐企业947家;服务指导新办企业和重点企业分别为11886家、2960家;为2522家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选树2022年度福建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9家、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24名。
(四)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把住导向突出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摆在宣传首要位置,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等平台设置“主题教育”专栏,统筹协调系统内外各类宣传载体和平台,充分展示推进主题教育的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等内容,营造浓厚氛围。通过人民网、《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厅主题教育开展情况10余次。同时,紧扣主题教育制作相关宣传产品,全面梳理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及成果,协调省广电集团进驻拍摄相关视频作品。二是结合业务突出专题宣传。紧盯人社热点,把群众关切点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宣传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地见效。先后推出“八闽春暖”“职引未来”“社保进万家”“薪暖农民工”“一技在手、就业不愁”等系列宣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行动、技工教育活动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根治欠薪制度建设争优争先争效行动、2023年福建省暨福州地区夏季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相关活动工作受到央视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国家级媒体聚焦关注,以及福建日报、东南网、新福建等省级媒体的积极转载报道。三是提升质量突出政策解读。以解读好人社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为切入点,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落脚点,主动设置议题,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在线访谈等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在线访谈10期,在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873篇,其中央视新闻联播6次,焦点访谈报道1次,新华社报道8篇。
七、存在问题
对标中央和省委打造法治强国、法治强省,人社法治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现有法规政策还无法完全适应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人社领域创新经验有待进一步推广宣传,重大政策出台时还缺少深度解读和潜在价值挖掘。
八、下一年工作思路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要求,坚持创新示范提升人社法治能力。一是关注重点领域立法新项目。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对新业态就业、新就业形态、乡村振兴、终身教育,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制定完善配套制度,推动破解难题、规范发展;优化对民营经济发展新业态安全监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举措,满足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完善人社政策体系。聚焦劳动力供给下降与产业转型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要求:城镇化进程加快带来农村空心化和城镇新增就业压力;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和梯队分布不适应产业发展对技能需求的快速变化;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运行带来一定风险,对我省人口高质量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带来挑战。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加快立改废工作,完善人社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发挥制度政策的引领驱动和战略牵引作用。三是发挥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充分推广宣传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典型经验,开办法治人社创建示范培训班;践行“枫桥经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探索疑案报告、案前府院沟通、案后类案标准等机制;创建人社普法品牌,推进社保服务进万家、人社“蒲公英”在行动、“人策匹配机器人”政策响应等专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