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重庆嘉益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洪根与被申请人重庆嘉益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闽劳人仲案字〔2023〕第23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活动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8:3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2楼;联系电话:0591-87579970。
特此公告。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