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福建省人社厅面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福建省2024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三明市大田县查处宇源箱包厂(曹连铭)拖欠劳动报酬案。
宇源箱包厂(无营业执照),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5号;实际经营人:曹连铭。
2024年2月6日,三明市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宇源箱包厂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宇源箱包厂实际经营者曹连铭,未办理营业执照就招用工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间拖欠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合计170204元。2024年3月27日,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曹连铭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曹连铭逾期未改正。
2024年5月13日,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