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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牵头拟订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全省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办公地址:鼓楼区鼓东路4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3:00-6:00)
联系电话:0591-87621521
联系人:李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