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参保单位:
为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且当前仍在我中心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单位申报认证前已办理死亡手续的人员无需申报待遇资格认证材料。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可通过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名单,来确认本年度需要认证的对象。
二、认证规则
我中心即日起将采用递延认证方式,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一个认证周期为365天)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以多次认证,认证周期将以最后一次认证通过时间起算。如2025年3月15日和2025年4月5日分别完成认证,则2026年4月4日之前再次进行认证即可。超期未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因认证规则改变,对于2024年1月至6月期间认证的,务必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认证,否则将因超过一年未认证被自动停发养老保险待遇。
三、认证方式
(一)自助认证
1.离退休人员通过手机“闽政通”APP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自助认证,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闽政通”手机APP→点击屏幕下方“办事”→点击左侧栏“社保”→下拉到“社会保险”→点击“机关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按相应的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版本号V3.7.6以上)。如果参保人员本人手机无法进行认证的,也可借用亲友手机完成。
2.境外居住人员,可登录外交部“中国领事”APP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自助认证。
(二)单位协助认证
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手机APP自助认证的,由单位填报《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详见附件)协助认证后,将材料提交至我中心窗口。如报送人数超过10人的,请将电子版数据以光盘形式同步提交至我中心。
(三)社区协助认证
异地安置人员也可向所在的社区申请出具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参保人身份信息、生存状态),再将社区证明材料邮寄给我中心进行认证。
(四)窗口认证
离退休人员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窗口进行现场认证。
(五)上门认证
因年老体弱或患病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又无法通过闽政通APP或单位协助认证,也无法自行到我中心窗口认证的,可由单位电话申请我中心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四、有关要求
(一)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根本要求,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冒领养老金的有力措施。超期未认证,将影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各参保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积极督促指导离退休人员及时认证。
(二)参保单位在资格确认过程中发现离退休人员失踪、服刑的(含疑似人员),应及时向我中心窗口申报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业务;发现离退休人员死亡的,请及时向我中心查询是否有多领养老金,以便在遗属抚恤待遇中扣回;同时向我中心窗口申报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业务。
(三)新版表格电子版可到我中心网站下载,具体步骤:“表格下载”→选择“关于开展2025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具体网址为:http://rst.fujian.gov.cn/zw/jgszyzn/zsdw/fjsjgsyshbxj/bgxz/
联系电话:0591-8782327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8号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业务受理部门
附件: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