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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社保“安全阀” 敲响安全“警示钟”——福建各级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积极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 : 2025-04-01 15:5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增强干部职工风险防控意识,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福建各级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省机关事业社保中心认真履行“抓本级、带系统”职责,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引导本级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社保法律法规,强化法纪意识。对重要岗位、高风险业务经办、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案例分析会议,研讨交流警示案例;开展风险排查,严肃要情报告纪律。 

  龙岩市机关社保中心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月度警示教育机制,覆盖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经办人员,通过学习全国本省本市典型案例,创新一案四析”模式(案情通报+法理阐释+风险研判+整改承诺)引导中心干部职工把牢“思想关”。另一方面,建立“数据核验+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比对数据,筛查疑点,依托权威数据源形成多维度数据交叉验证机制,二次筛查待遇领取人员资格 

  厦门市海沧区社保中心积极开展机关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是把好“思想关”。召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警示教育会,传达学习各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社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年轻干部交流心得体会,社保中心负责人与25名关键岗位人员谈心谈话。二是把好“出口关”。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多次梳理社保系统权限,严禁一人拥有经办、审核、审批三种权限。各业务科按业务量10%的要求每月自查。三是把好“审查关”。召开案件剖析及要情形势分析会,深入学习社保内控、稽核制度。稽核部门运用内控系统强化业务监控、高风险业务必查,普通业务按20%抽查,确保基金安 

  

  三明市泰宁县机关社保中心召开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警示录》及相关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会议期间,全面排查出17个廉政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17条。同时,对标风险隐患点,对审批环节关键少数和日常履职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提醒谈话5人次,“一对多”集体谈话1次8人,强调依规办事,绷紧法纪之弦,严守基金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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