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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长春参加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专场)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4-08-28 15:47

  8月27日上午10:00,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专场),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洪长春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香港经济导报:

  在当前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福建拥有众多活跃的民营企业。然而,这些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往往面临着人才短缺、资金不足等挑战。那么,福建省人社领域在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更好地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

  洪长春:

  我省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在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主要体现在职称评审和人才保障两个方面。

  在职称评审方面:

  一是完善职称评审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职业民营企业人才成长规律、行业属性和职业特点,紧贴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分类制定以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和市场评价为导向的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标准。目前会同省工商联制定福建省民营企业工程、经济、工艺美术3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意见后进一步修订完善,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出台该实施意见。

  二是丰富职称评审方式。允许条件成熟的大型民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向人社部门申请下放职称评审权,指导各地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或专业优势突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经济组织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

  三是落实职称申报兜底机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

  在人才保障方面:

  省人社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先后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实施《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等系列人才政策,出台“四大经济”领域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措施,支持民营经济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同时,对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省级高层次人才,根据规定兑现安家补助、子女教育、健康保障等工作和生活待遇以及晋级和荣誉奖励等,为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我厅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项目。2023年,我省共遴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47人,其中民营企业青年拔尖人才7人。遴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18人,其中民营企业人才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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