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26-00016
  • 文号: 闽人社建议复〔2026〕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6-03-26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4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6-03-26 17:19

省民政厅:

  张桂琴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老区苏区养老保障水平的建议》(第164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025年,我省持续加大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着力培育壮大为老服务人力资源。一是引导技工院校加大养老人才培养力度,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有涉“老”专业在校生8935人,分别是护理8327人、康复保健551人、健康服务与管理57人。二是开展养老服务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水平,保障从业人员有效供给,对参加培训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025年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照护等养老服务业工种培训1.2万人次。三是推进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全省有福建省民政学校、漳州片草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卫生健康信息学会等65家机构备案成立,开展包括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健康照护师职业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5年度全省共组织1.61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39万人次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共有2656人次参加专项考核,2481人次取得老人护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四是开展养老职业技能竞赛,协同省民政厅、省妇联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并按相应政策给予选手竞赛奖励,将对符合条件的2名选手认定“福建省技术能手”,30名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鼓励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有培训意愿的社会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各地市将养老护理员、老人照护、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养老服务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并视情作为急需紧缺工种,提高补贴标准。

  领导署名:郑朝晖

  联 系 人:陈伟彬

  联系电话:0591-8751703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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