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17-00099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17〕1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7-04-18
省民政厅:
《关于借鉴台湾地区经验,发展民间非营利公益社会组织的建议》(第20173134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营利组织就业创业,2014年起我们将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营利组织纳入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范围,经评审给予3万-10万元的扶持资金。2014年-2016年共扶持8个非营利组织,发放扶持资金43万元。与此同时,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支持创业大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提供政策咨询、场地支持、导师帮扶等帮扶。2015年8月,宁德市率先成立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联合会。至今,宁德市已有9个县(区)建立了大创协会,大学生创业社团组织建设已经趋于完善。今年4月7日,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介绍即将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时明确: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营利组织就业创业。一是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后,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政策,并抓好落实,努力解决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的供给困难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导师帮扶制度,聘请有经验的非营利组织培训老师、专家学者帮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到非营利组织中就业的实践能力,推进非营利组织工作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三是充分运用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毕业生就业信息专报及各类主流媒体和网站开展到非营利组织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营利组织就业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领导署名:王建民
联 系 人:陈伟彬
联系电话:0591-8730130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