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17-00136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17〕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7-05-10
林少芬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的建议》(201720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作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在医药、医疗、医保综合改革中,不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2016年,在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基础上,我省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省省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2017年初,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被确定为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目前,我们正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全面推进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结合您关于“建立更加实际的医生薪酬制度,制定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价格体系”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一是探索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针对如何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三是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卫宠 联 系 人:张 弦
联系电话:0591-8789351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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