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17-00179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17〕3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7-06-26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30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6-27 11:16

团省委 

   《关于加强培养我省农村青年电商人才的建议》(201730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部署,通过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农村青年电商创新创业,对支持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帮扶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厅十分赞同你们提出的“开展农村青年电商人才培养计划”、“搭建农村青年电商发展服务平台”等建议。近年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立足职能,多措并举,积极配合省商务厅等部门推进我省农村青年电商人才培养,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是加强互联网创业从业人员培训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0号)“到2017年全省培训互联网创业从业人员40万人”的目标要求,我厅从2015年起积极推动互联网创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累计组织互联网创业从业人员培训25万多人次。 

   二是提供创业培训服务。按照《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我省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意、具备一定创业条件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均可参加“SIYB”创业培训。农村青年电商人才参加“SIYB”创业培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 

   三是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为农村青年电商人才提供后续服务保障。目前,经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有资质开展创业培训业务的社会机构有100多家,全省范围内考取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核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达1039人,已覆盖全省九个设区市,为农村青年电商人才创业提供优良的师资团队和导师服务团队。 

   四是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创业。2015年以来,我厅牵头代拟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49号),会同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197号)等政策文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农村创新驿站等创业孵化平台。 

   五是加强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鉴定。一方面,加大电子商务师题库开发2016121日起,我省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鉴定新版考试大纲、题库和鉴定平台正式启用,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大纲与题库的修订工作由我厅和省商务厅共同组织完成,题库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信息技术、UI与视觉设计、运营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五个方向,基本覆盖电子商务的全过程。2016年有7345人参加电子商务师鉴定考试,获证人数5817人。另一方面,对参加培训鉴定的人员给予补贴扶持。依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结业证或参加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农村青年电商人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初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可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农村青年电商人才提供系列创业服务,不断完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村青年电商人才提供政府咨询、在线培训、在线创业指导、创业成功典型介绍、创业项目推介等一系列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促进返乡创业政策举措,细化配套政策,从创业资金、场所、培训、项目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为农村青年电商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良好返乡创业就业氛围,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青年到农村创业,发挥他们带动和服务农村发展的良好作用。 

衷心感谢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卫宠 

   联系 人:王   

   联系电话:05918752230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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