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17-00188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17〕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7-07-02
省九三学社:
《关于推进我省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建议》(201714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二胎政策放开,家政服务业分工更加细化,社会各界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要求也日益提高。我们十分赞同你们提出关于“加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的有关建议。近年来,我们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我省《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实施方案》(闽政办〔2016〕40号),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从业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努力加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一、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将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春潮行动”计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会同财政厅出台了《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包括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取得结业证或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350-20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基础建设,2016年,遴选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8家单位为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今年2月,已启动第二批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工作。
二、加强家庭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结合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需要,积极开发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题库,促进职业院校加大推行“双证书”制度力度,加快培养家政专业人才。同时针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能差、年龄偏大等问题,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家政服务培训鉴定评价体系,更加注重过程化考核鉴定和实践考核,开发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认证项目,形成对家政服务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力补充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共有61307人参加各等级的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鉴定,56527人取得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工51903人,中级工3909人,高级工660人,技师55人。
三、支持家庭服务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是鼓励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工作,特别是经营管理工作,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二是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鼓励校企合作。全省已有7所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护理等家庭服务专业,现有在校生1697人。三是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职业经营管理人员人培训,2016年我厅组织全省9家全国百强家庭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人社部组织的全国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训班,不断提高家庭服务企业负责人素质。
四、支持劳务输出地建立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会同省财政厅出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人社文〔2014〕284号),在全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立了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并给予每个基地150-300万元的经费补助。其中以顺昌县春风职业培训中心为依托,建立了顺昌县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家政服务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2015年以来,该基地共组织家政服务技能培训2067人,其中1339人取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1983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商务、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加强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家政服务业人才培养,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力度,鼓励和引导相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开展家政服务专业职业培训时,采用人社部颁教材,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培训,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良好、有序的职业技能培训环境。
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卫宠 联 系 人:黄 晖 联系电话:0591-8752230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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