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20-00100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20〕2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0-05-13
省民革: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的建议》(20203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的关心关注,你们的建议务实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厅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此,我们表示钦佩和敬意。
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城市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做好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对于稳定社会和谐,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我厅重视城镇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为城市困难家庭提供转移就业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单位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常态帮扶。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依托社区平台将就业帮扶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做好辖区内居民(含城市困难家庭)的日常走访工作,详细摸底了解城市困难家庭劳动力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基本情况,并重点从就业政策宣传、岗位信息推送、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参加培训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
二、开展专项援助活动。继续加强同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持续组织好各类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借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腾讯网、就业创业APP、手机“摇工作”等互联网方式广泛收集、发布岗位招聘信息,精准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岗位信息等,不断丰富城市就业困难人员接收政策、岗位信息渠道。着力抓好线上招聘活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为含城市困难群体在内的求职者,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城市困难群体搭建双向供需平台,帮助其缓解就业压力。
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规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包含城市困难家庭在内的贫困劳动力培训,引导培训机构承接贫困劳动力培训项目。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积极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指导各地鼓励含城市困难家庭的各类城乡劳动力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人社部推荐的50余家优质职业技能线上平台机构,对参加线上理论培训的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可视同线下培训课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断强化其整体素养和技能水平。
四、强化政策兜底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发挥政策托底作用,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劳动力,通过开发保洁、保绿、护林、护河、交通协管、托老托幼助残等公益性岗位给予兜底安置。
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卫宠
联 系 人:陈玉琼
联系电话:0591-8767760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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