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21-00053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21〕3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1-04-27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31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4-27 16:04

江龙海委员 

  《关于加快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发展改革的建议》(20213123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底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89万人、参保率达95.53%;初步建立作为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并且在逐步完善;2018年5月以后还阶段性探索开展第三层次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但是,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发展确实存在薄弱环节,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正式出台。您建议中指出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第三层次)建设面临的机遇和薄弱环节,分析全面、直切要点;所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政策性,为我们下一步开展第三层次个人养老金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参考。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据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在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第三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待国家个人养老金政策出台后,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抓好贯彻实施,满足养老保障多样化需求,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卫宠 

   人:谢智勇 

  联系电话:0591-8753554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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