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21-00085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21〕5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1-07-12
苏亚帅委员:
《关于加大支持引进台湾地区机械装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议》(20213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引进台胞人才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提出简化缩短引进台胞人才的学历认可流程等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厅进一步做好台胞在闽就业创业服务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对此,我们表示钦佩和敬意。
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台胞在闽就业创业工作,正如您所指出的,我省出台了许多鼓励优惠政策,两岸的人才交流也日益频繁、日益深化,对台倾斜力度越来越高,这些都对吸引台湾地区人才产生重要作用。针对目前台胞学历互认等问题,我省探索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率先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试点。2018年7月,我省对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5个职业,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试点。对持有台湾地区“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核发的技术士证书的台湾同胞,直接采认其职业技能资格,核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2019年,直接采认范围由5个职业增加到20个。2020年,国务院将“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资格”列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二是率先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取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比照认定职称目录》所列的52项考试及格证书、并在我省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居民,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符合学历或资历条件的可比照认定中级职称或申报高级职称。这些有效的措施我们将继续推进。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采认流程。一是按“最多跑一趟”精神,推动线下办理与线上服务相结合。对取得直接采认职称目录所列证书的台胞,可到人社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比照认定职称手续。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部分台胞不便来闽办理直接采认的情况,探索开展在线咨询、考试、答辩、回访和快递等不见面服务。二是建设在闽台湾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探索建立直接采认的预申报模式,线上预审、先出认证,落地就业后再发放线下证书。三是支持两岸社会化机构参与职业资格采认工作,为台胞提供“培训—确认或考证—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让更多台湾同胞知晓采认政策。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卫宠
联 系 人:林毅斌
联系电话:0591-875299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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