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3000-2024-00029
- 文号: 闽人社提案复〔2024〕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4-01
省公安厅:
《关于提升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提案》(202431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立足自身职能,扎实履行禁毒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及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相关工作。
一、抓实校园禁毒防治教育
针对青少年群体重点做好教育引导,各级人社部门认真指导各技工院校建立完善禁毒工作制度,通过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全民禁毒宣传月重要时间节点,借助学校大会、班会、校园网站、学校和班级宣传板报、禁毒知识竞赛、“青骄第二课堂”等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部分学校还邀请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较专业的教育人员对学校学生进行禁毒知识宣讲,组织参观林则徐禁毒宣教室等进一步提升宣传实效,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落实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戒毒康复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全省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为有就业意愿的含戒毒康复人员在内的求职群体推荐适宜岗位,帮助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今年以来全省已通过专场招聘、直播带岗、就业夜市、举办招聘会4306场,提供岗位数216.65万个。
三、着力技能水平提升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对象覆盖包含戒毒康复人员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并落实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结合“全民禁毒宣传月”等活动,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落实落细,不断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水平。积极配合司法等部门,开展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对接平台,支持有就业意愿的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
领导署名:洪长春
联 系 人:陈玉琼
联系电话:0591-8767760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