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3-00119
  • 文号: 闽人社办〔2023〕20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3-12-1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新春慰问调研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3-12-22 16:34

各有关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对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关爱,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全面总结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谋划做好2024年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统一部署,现就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新春慰问调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各地要认真总结2023年“三支一扶”工作情况,盘点人员招募、日常管理、政策落实、期满服务等有关情况,梳理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对2024年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和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2022和2023年招募人员在岗服务情况及2021年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去向、享受政策情况,确保两个系统数据一致、真实完整准确。

  二、做好资金核查清算。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清算。

  三、组织新春慰问调研。各地要充分认识新春慰问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于2024年元旦前后组织开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新春慰问调研活动。走访慰问服务在基层一线的三支一扶人员,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成长情况,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他们及基层服务单位的意见建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规定,落实发放慰问金,并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慰问调研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地相关要求。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将适时赴部分县(市、区)开展慰问调研活动。

  各地要在2023年12月27日前完成在岗人员和期满人员数据更新上报,于2024年1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联系人:叶观金

  联系电话:0591-8754690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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