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3-00122
- 文号: 闽人社文〔2023〕1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3-12-25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生产,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现就做好2024年“两节”期间“就在八闽”拓岗稳工促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当地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稳定生产的重点企业,各地可分档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奖补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加快兑现助企纾困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三、全力做好企业用工保障。设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就业服务专员,摸清用工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策,一对一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工问题。对为各类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社会机构(含商会)、企业“老带新”员工,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鼓励各地建立省外劳务输出基地,促进东西部劳动力来闽就业,可按闽人社文〔2015〕389号文规定给予省级省际劳务合作经费。
四、提供多种形式用工服务。加强零工平台推广运用,结合“两节”期间,文旅、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的扩大用工需求,加大灵活用工岗位信息、求职信息汇集、发布力度,通过用工调剂、共享用工等多种形式,及时帮助解决用工问题,助力“假日经济”蓬勃发展。
五、开展农民工暖心服务。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两节”期间农民工“暖心礼包”,开展系列送温暖活动,营造“暖心留人”“欢乐过节”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年集中期,开展返乡人员情况调查,收集返岗去向和就业需求,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六、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就业援助对象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各地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凝聚各成员单位合力,共同做好拓岗稳工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系列宣传,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切实把政府的政策转换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省人社厅将强化工作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社厅报告。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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