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4-00052
- 文号: 闽人社办〔2024〕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5-3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培育,提高供需对接效率,全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2023—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资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公益性现场招聘会。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期间,我省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举办主要面向2024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实行免费入场的公益性现场招聘会。
(二)公益性网络招聘会。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期间,我省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举办面向2024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网络招聘会。
优先资助依托福建就业网-高校毕业生专区“招聘会”专栏(https://www.fj99.org.cn/bys/)和“云招聘”平台(http://fjsbysjy.yunyipin.com/)举办的招聘会场次。鼓励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步举办公益性现场和网络招聘会,提供直播带岗、政策宣讲、就业指导直播课等多样化的求职招聘服务。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场次。6月15日前,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招聘会网上申报。申报公益性网络招聘会的,招聘会名称统一标识为“***网络招聘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招聘场次,将统一对外公布。
(二)报送招聘公告。对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资助场次的,主办单位须提前将招聘公告及发布链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邮件标题统一为“举办时间+招聘会名称+招聘公告”。
(三)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上传招聘会活动照片/网页截图(网络招聘会)等材料,并如实在线填报《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基本情况表》,连同上报的招聘公告信息作为资助资金审核的重要依据。
未按要求报送招聘公告,或未上传招聘活动材料的,将不予资助。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公益性现场招聘会资助的,需组织不少于100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申报公益性网络招聘会资助的,需组织不少于50家用人单位上线招聘。
(二)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现场招聘会同步组织举办网络招聘会的,同步举办的网络招聘会不重复资助。已获得同类型的政府补贴或其他类似的优惠政策补助的招聘会场次不予资助。同一场次主、承办单位避免多头重复申报。
(三)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招聘活动主办单位要全面落实招聘活动安全责任制,制定招聘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场地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消防安全保障、食品卫生环卫急救、现场人流调控等关键节点安全工作,切实保证招聘活动安全。
联系电话:0591-87674885,87540939(技术人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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