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2-2025-00076
  • 文号: 闽人社办〔2025〕10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5-08-1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更新《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25-08-12 11:0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效,2025年1月我厅出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5〕1号),明确实施流程,细化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目录。

  为保障目录的实用性,根据《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5〕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1〕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闽财综〔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践及动态调整安排,需对部分事项进行调整更新。

  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请对照已出台的《福建省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暂行办法》条款和本目录开展就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附件: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5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

  附件

  福建省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

代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备注

A

公共服务

       

A03

 

就业公共服务

     

A0301

   

就业指导

服务

   

A030101

     

就业信息发布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2信息发布服务:应提供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等发布服务。

A030102

     

职业指导、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等服务

1.《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3职业指导服务:应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职业素质测评、求职指导、用人单位招用工问题诊断、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指导等服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42号)。

A030103

     

职业介绍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4职业介绍服务:应提供招聘与求职登记、推荐就业、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对接服务。

A030104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2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应根据特定群体的就业需求,在一定时期内集中组织开展专项主题帮扶活动服务。

A030105

     

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运营服务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第十二条: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成效等,给予一定补助。

2.《人社部 发改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第十一条: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等渠道列支。

A030106

     

零工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服务

《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25〕4号)第十六条:全面推进网约式零工平台建设,合理布局零工驿站,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动从业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广覆盖。

A030107

     

其他就业公共服务

经省政府同意的新增事项。

A0302

   

职业技能

培训服务

   

A030201

     

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5职业培训服务:应提供职业培训的开展与推介等服务。

A0303

   

创业指导

服务

   

A030301

     

创业咨询指导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7 创业服务:应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跟踪指导、创业项目征集与发布、创业项目推介展示等服务。

A030302

     

创业培训指导服务

A030303

     

创业跟踪指导服务

A030304

     

创业项目推介、成果展示等服务

A0304

   

人才服务

   

A03040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1.《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A10

 

社会治理服务

     

A1004

   

人民调解服务

   

A100401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能力。

A15

 

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A1501

   

公共信息

服务

   

A150101

     

劳动力资源和岗位信息采集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A1502

   

公共公益

宣传服务

   

A150201

     

就业政策宣传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A1504

   

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A150401

     

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服务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运维。

A16

 

行业管理服务

     

A1603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A160301

     

人力资源供求统计分析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B02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服务

     

B0201

   

课题研究

服务

   

B020101

     

就业创业课题研究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202

   

社会调查

服务

   

B020201

     

就业失业调查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20202

     

薪酬调查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7

 

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

     

B0701

   

评审服务

   

B070101

     

就业创业评审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B070201

     

就业创业评估和评价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B10

 

信息化服务

     

B1002

   

数据处理

服务

   

B100201

     

就业创业数据处理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5.2.14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本地区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促进就业方面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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