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26-2019-00083
- 文号: 闽人社文〔2019〕7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19-03-28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厅各处室、单位:
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对提升人社系统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素质、夯实行风建设基础、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具有重要意义。1月31日,人社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8号),决定在全系统窗口单位开展练兵比武活动。为推动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全面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省人社厅制定了我省练兵比武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紧动员
各级人社部门和窗口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以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为抓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认真研究贯彻人社部、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求,迅速掀起练兵比武热潮,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努力探索符合人社工作特点的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方式方法,注重窗口单位全面覆盖,聚焦改革发展需求,以人社业务知识和窗口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分级分类组织全省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练兵活动。在全面提高队伍技能素质的基础上,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业务尖子,参加省厅和人社部的练兵比武活动,争取优异成绩。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练兵比武活动宣传报道,树立行业标兵,强化品牌效应,营造比学赶帮的浓浓氛围。要及时报送本地本单位活动信息,做好赛况录相和图片、资料搜集整理,为全省宣传提供必要素材。
各设区市人社局和省厅窗口单位实施方案应在4月19日前报送省厅行风办。练兵比武活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厅报告。
联 系 人:省人社厅行风办 曾延
电 话:0591-87521910,传真:0591-87609283
电子邮箱:hfb@fjrs.gov.cn
附件:1.福建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8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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