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26-2021-00006
- 文号: 闽人社函〔2021〕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1-01-14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我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上,请予审核。
2021年1月14日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我厅作为优秀单位,在全国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得到福建省政府充分肯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厅撰写了经验交流材料,发布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供兄弟单位学习借鉴。
(一)强化责任意识,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依托厅办公室开展日常运作,并指派专人具体承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文字版、图解版等不同形式,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及时发布在厅门户网站上,推动工作落实。
2.加强考核监督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内部绩效考评,对未按规定时限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未按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政策解读的,进行扣分,内部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加大培训力度
2020年9月,我厅举办了政务公开培训讲座,邀请专家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辅导。厅机关处室单位、各设区市人社局负责同志共120多人参加讲座。讲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落实等方面展开。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省厅市局各重点业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聚焦关键环节,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1)调整公开权责清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厅网站予以公开,并添加调整情况说明。(2)公开行政处罚事项。在权责清单中明确行政处罚事项依据,在厅网站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公布并及时更新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处罚具体流程及违法情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通知》(闽政文〔2005〕482号)规定,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具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项主要由属地人社部门负责;2020年省级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我厅无行政强制事项。(3)公开机关职能信息。在厅网站公开机构设置情况和处室单位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厅领导和处室单位机构信息。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已编制社保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清单目录形式直观呈现具体标准,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1)坚持需求导向,转变视角设置清单要素。在总结通用要素的基础上,细分公开事项类型,按照社会关注的重点要点,从服务对象的视角设置特有要素。(2)统一规范指引,实行标准化管理。对目录事项采用标准化设定,细分公开内容等8类要素。对于能够统一明确的标准,直接予以明确;对于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特点的标准,通过归纳列举相关要素进行规范指引。(3)分类梳理编制,主动接受监督。依托《福建省省、市、县人社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编制《福建省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福建省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别梳理就业领域通用一级事项8项、二级事项21项、三级事项7项;社保领域通用一级事项9项、二级事项67项、三级事项34项,构建全省基层人社部门就业社保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并将结合权责清单和人社部门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印发标准目录,指导督促基层人社部门亮权晒权、规范用权,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4)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重大决策预公开。2020年,我厅网站加大政策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力度,开展网上调查4项,开展意见征集8期。其中:“福建省退休干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问卷调查”“2020年春节后企业用工情况调查问卷”“关于《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征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开展,及时公布结果反馈,就有关人社业务工作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取得良好效果。
3.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组织开展民法典、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野生动物保护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领域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多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三)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全面阐释就业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厅全方位开展稳就业政策宣传,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63篇政策措施及政策解读,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劳动保障报、福建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150篇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制定了《疫情期间部分稳就业政策问答》《疫情期间失业保险政策六问》等政策解读,以简短问答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参加中央和省直主要媒体专项新闻通气会,通报福建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情况。2020年,及时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就业扶贫行动日”“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定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疫情期间,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大湖北籍劳动者来闽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疫情期间相关就业工作,为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各类重点求职群体及用工单位提供双向交流平台。为做好疫情防控时期我省各类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工作,省劳动就业服务局与腾讯网合作发起“就业战疫、福建行动”用工服务活动,包括在腾讯网开辟“福建省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发布栏目”、通过腾讯微信平台向劳动者精准推送岗位信息等服务内容。2020年,在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福建频道开通了就业创业专栏,在“福建劳动保障”微信公众号专门开通就业政策超市专栏,发布就业创业政策。
2.开展“六稳”、“六保”各项宣传。积极发布各项工作动态、综述总结、政策解读的宣传报道。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报道了疫情期间福建省人社厅快速搭建供需对接“云平台”,免费为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毕业生提供求职招聘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央视新闻、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福建日报报道我省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从家门口直达厂门口的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报道内容有《综合运用“加减乘除”法 发挥人社职能战疫情》《福建:强化“四度”,全程护航农民工“点对点”返岗复工》《2月至6月 福建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福建:8300余名技工学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福建:暖心聚人才 同心战疫情》《福建省启动接收湖北省务工人员返闽返岗》等多项内容。其中:“福建落实落细就业扶贫举措让贫困劳动力端稳就业‘饭碗’”“打好减负、稳岗、扩就业“组合拳”“福建省做好就业工作三部曲”等稿件被新华社、中国日报、新华网、中新网等媒体登出;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还播出了“福建省暨福州市2020届高校毕业生夏季专场招聘会”;福建日报5月8日头版登出“精准发力,让百姓端稳‘饭碗’”、5月11日“六保”“六稳”专栏整版登出人社部门在稳就业保民生方面取得工作成效。新华网、中国青年报、人民网等多家媒体报道了《福建六部门联合出台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十二条措施》《福建省出台十二条措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福建社保办理推行“不见面”服务 医护人员工伤开辟绿色通道》《福建:职业技能线下培训暂停》《福建:社保服务“不停歇” 政策落实“不打折”》等新闻。
3.开展政策解读多样化。(1)厅领导带头开展在线访谈。2020年,我厅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第一解读人”职责,亲自参加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专访,带头解读政策,并对相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分管厅领导参加“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在线访谈。2020年共开展在线访谈12期。(2)用好新闻发布会平台。厅领导先后4次参加了福建省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3次通气会,并就有关问题回答各主流媒体的记者提问,取得较好宣传效果。(3)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全年主流媒体刊发信息情况如下:新华社12条、中央电视台4条视频新闻、中国经济日报3篇、福建日报62篇、中国劳动保障报122篇。(4)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宣传政策信息。结合重点政策和便民举措出台情况,先后四次向全省5200万手机用户发送福建人社温馨提示信息,累计发送2亿8百万条次,确保疫情期间人社政策服务信息全覆盖、全知晓。(5)在福建新闻广播电台开设“人社政策说给你听”栏目。,通过“场景设计+政策解读 ”的形式,向老百姓宣传人社政策,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制作播出了“技能提升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九期广播节目,获得一致好评。(6)制作抖音短视频宣传政策。制作“高温津贴”“失业补助金及时来帮您”“根治欠薪”等抖音短视频宣传解释政策,在福建日报、就业保障杂志抖音号上播出,丰富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途径。(7)开发“人社福精灵”卡通形象。开发设计“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的“人社福精灵”卡通形象,并将形象运用于动画制作拍摄之中。制作“就业政策微课堂”系列,在“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上持续发布,深入浅出讲解福建省就业政策。(8)创新网站智能政策问答服务。开发“人社福精灵智能机器人”互动问答系统,通过语音、文字等智能对话,可视化解答网友咨询,实现一对多7×24小时智能服务。
4.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在厅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设置专门的政策解读栏目,与厅网站同时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2020年,我厅共发布政策解读23件,均在政策文件公布3个工作内发布。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重视宣传。2020年,在全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周活动,结合《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制作宣传小视频及相关广播节目。向中国劳动保障报、“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新福建”劳动监察专栏、厅网站“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刊发各类学习宣传信息共计160余条。制作“根治欠薪,福建在行动”等宣传资料共4.9万册,分发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进行张贴发放。联合省工商联向全省企业主发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短消息。(2)部门联动。联合省住建厅开展实名制管理现场观摩活动,督促各地树立典型示范标杆项目,以点带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疫情期间助力复工复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 (劳务派遣)违法行为,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3)政策咨询。加强窗口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12月20日上午,组织全省94个市(县、区)统一开展“根治欠薪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实现“面对面”答疑、“零距离”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1)进一步深化网上办理。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均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办理,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率达到100%。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直接提取相关电子证照,不需要申请人提供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目前,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在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四星及以上办事事项30项,占中心办事事项76.9%。(2)实行电子化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制作了二维码办事指南,服务对象可扫码查询。(3)推进便民服务。按照“一窗受理,后台分办,统一出件”模式,整合业务、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设置综合窗口,推行综合柜员制。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结合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网上办事 ,开通审批结果邮寄送达服务,目前厅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事项均可实现“一趟不用跑”。(4)规范审批标准。对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规程进行全面梳理,精简申报材料,编制办事指南,做到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公开透明。(5)推行“人社快办”。重点围绕企业招用员工等企业群众眼里的10个“一件事”,整合目录事项和申报材料,重构办理流程,逐步推出“一件事”套餐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人社服务,省本级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以上网上可办率达99%。各地也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2020年,全省开通使用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社保业务参保单位数超过14万家,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社保权益信息超过40余万人次,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超过9万人,共“不见面”办理业务超过30万件,“不见面”审批率超过93%。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在厅网站,为社会大众提供便利。
2.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调整页面、统一名称、统一格式。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出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4.加强厅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1)推进网站集约管理。一是创新网站智能咨询服务。开发“人社福精灵智能机器人”互动问答系统,通过语音、文字等智能对话,可视化解答网友咨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智能化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智能化项目进行政策梳理,建立联络员制度。制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厅门户网站智能化项目知识库常态化更新工作机制的通知》,对持续完善后台信息数据支撑、提升智能系统服务水平进行制度规范,保障智能系统回复高效、权威、准确。目前,我厅智能机器人智能化水平和精准度,在省内相关项目中处于前列。二是丰富政务信息。继续按照“劳动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主要业务为主线设置政务栏目,加强新闻宣传,规范发布“国务院信息、省政府信息、上级要闻、重要新闻和交流园地”等热点新闻动向。及时公布政策解读信息,规范发布文件通知、资金信息、规划计划,多图表发布各类统计信息。开设“劳动能力鉴定”栏目,公布工伤鉴定有关事项,便捷公众查询。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各地市人社部门防疫政策举措,厅网站专题开设了“福建人社战疫行动”栏目,及时公布新闻、政策信息,归纳整理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人社行动内容,确保栏目丰富,内容准确。三是提升互动交流。做好“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咨询、投诉的办理工作。全面使用“智能机器人”互动问答系统,通过“人工梳理+机器学习”的方式,及时更新后台数据政策信息。目前知识库已形成37000多条的知识。系统上线后实现了PC端、手机端、微信端语音、文字智能回答,快速、准确地回答群众咨询的问题24192人次,提问总数34000多个,群众反映良好。四是拓展行政服务。办事服务全部对接福建省政务服务网,保证厅网站公布的事项指南与福建省政务服务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厅事项一致。及时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公布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完善便民服务大厅。
(2)强化新媒体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运维管理、强化保障措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厅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共发布各类信息1304条,粉丝数158851人。二是注重内容建设。为更好的解读政策,与省广电集团签订协议,开通“人社政策说给你听”栏目,每年度制作12期节目,除在福建新闻广播频道定期播出外,还在“福建人社”微信号上陆续刊播,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得“福建省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季度排行榜”(7月1日至9月30日)第九名。三是强化便民服务。开发建设福建人社服务大厅,用户可由服务大厅直接跳转到我厅各直属单位的服务办理渠道,方便用户办理业务。
(六)优化政务服务,拓展公开内容
1.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0年,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落实省级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收集、核实、完善省级“双随机”监管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合对6家省属和央属企业(在闽主管机构)及省内所属7个在建项目部开展省级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2020年,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从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家机构作为本年度的抽查对象,从省厅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位同志作为检查人员。组织执法人员赴两家机构检查,主要围绕是否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范围内开展业务等8项内容进行现场查看,抽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情况已在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继续推进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个人功能基础上,整合扩展建设了服务单位的网上办事大厅,作为人社业务网上办事的统一入口,实现社会保险、就业方面相关业务的网上申报、查询、办理。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实现了用户管理的对接,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为民服务事项的对接。
3.做好便民服务。积极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事项与“闽政通”APP掌上便民服务事项的对接。我厅的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社会保障卡挂失、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毕业生档案信息网上查询、个人就失业登记查询、电子社保卡、社保卡挂失、解挂、社保卡信息变更、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失业补助金申领等服务均已入驻“闽政通”。依托互联网、微信平台和现代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养老金领取资格的网上认证。
4.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在厅网站设置回应关切栏目,将人社部门权威解答、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件选登、互动交流常见问题等进行规整,权威发声。主动设置议题,及时利用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在“福建人社”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如养老金待遇调整、高温津贴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信息。
5.做好部门规划和财政资金公开。2020年,在厅网站和“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厅开展“我为‘十四五’人社专项规划建言献策”活动信息、厅领导下基层开展“十四五”专项规划调研以及召开专家咨询会等信息。目前“十四五”人社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待省政府通过后,会及时主动公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统一模版,做好全厅预决算公开工作,按时在厅网站对外公开资金预决算批复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本年度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6.推进其他工作公开。2020年,我厅主动公开文件215份,办理依申请公开件69件;在厅网站上及时公开7件人大代表建议、10 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按照规定每年都及时公开本单位公务员招考录用结果,2020年我厅未招考公务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见下图。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5 |
56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 |
-1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1217875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厅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见下图。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3 |
3 |
0 |
0 |
0 |
2 |
6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 |
2 |
0 |
0 |
0 |
2 |
3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4 |
3 |
0 |
0 |
0 |
2 |
6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图。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厅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些条款规定较原则,工作中有时难以准确把握等。针对存在问题,我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耐心细致为申请人答疑释惑,做好接待、解释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争取满意率不断提高。三是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调整优化工作机制,查漏洞补短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厅将在人社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指导下,继续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发挥厅网站宣传优势,继续提高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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