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4-00058
- 文号: 闽人社办〔2024〕9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06-17
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80号)要求,拟开展第十三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中遴选。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其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
(二)具有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效果评估、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
(四)具备能够满足线下、线上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有固定的教学培训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和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建设有网络培训和管理信息化平台。
(五)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近三年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少于2000人次。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附后)
(二)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证明材料或补充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第十三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遴选将向数字技术领域倾斜。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
联系人:林茗 联系电话:0591-87522301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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