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4-0605-2026-00006
  • 文号: 闽人社办〔2026〕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6-01-1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时间: 2026-01-16 14:45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二批“揭榜挂帅”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66号)要求,经公开征集、研究评估,现将“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榜单张榜公告,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揭榜应征。

  一、张榜项目

  本次张榜项目共10个,具体培训职业(工种)及要求详见附件1《“揭榜挂帅”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求书》,相关职业(工种)纳入各地市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补贴标准按照急需紧缺工种补贴标准实施。

  (一)先进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二)数字经济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三)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四)交通运输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五)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六)家政服务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七)文旅服务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八)人工智能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九)新职业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十)创业就业人才培训项目

  二、揭榜流程

  (一)揭榜响应

  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按照《“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求书》要求填写《“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表》,每家揭榜单位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

  (二)材料报送

  揭榜单位按附件1中“揭榜单位资质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2月15日前向省劳动就业服务局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估公示

  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并公布“揭榜挂帅”中榜单位名单(每个项目原则上正选不超过5家,备选不超过3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人社厅发文公布中榜结果。

  (四)组织实施

  “揭榜挂帅”中榜单位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榜项目及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培训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在闽就业的外省来闽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在编人员、非毕业学年在校生、已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仍有就业意愿(有进行求职登记)或仍在就业岗位的(提供劳务协议),年龄不超过60周岁。补贴标准及申报审核操作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一)各揭榜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符合张榜项目要求,并对所填报信息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二)省人社厅会同各地人社部门不定期对揭榜单位培训情况开展督查,对揭榜单位3个月内未组织开展培训的,进行提醒警告,经提醒警告1个月后仍未组织实施培训的,退出该培训项目,并根据退出的单位数量,从备选的揭榜单位中,根据评审结果依次递补;对违反规定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职业培训补贴的,不再纳入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级人社部门应对省级确认的挂帅单位开展培训给予支持,做好工作准备,不得随意提高补贴申请门槛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审核、发放补贴。

  联系方式:职业能力建设处   0591-87517033

  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0591-87602864

  附件:1.“揭榜挂帅”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需求书

  2.“揭榜挂帅”机制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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