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 2014-04-30 15:0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09182号)要求,根据2009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lss.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9359,电子邮箱:fjldbz@sina.com)。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34号)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2009年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到闽政办[2007]185号文后,立即召开厅长办公会组织学习、研究部署,明确厅办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由厅网站管理室专门负责本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同时明确厅各处室指定一名人员作为厅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并制定下发《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联络员制度(试行)》。通过组织联络员学习《条例》,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本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途径。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厅对照《条例》要求,明确我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实时充实内容,按闽政办[2008]34号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试行)》。同时开展我厅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闽劳社办[2008]241号),对我厅2003年以来的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实入《目录》中。20099月,我厅更名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此,我厅根据职能的变化及时对《指南》进行了修订,并按《条例》要求及时将公开的文件录入到《目录》中。200910月,我厅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重点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至2009年底,《目录》中共收录了自2003年以来我厅产生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近700条,分为综合、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法制与维权、劳动工资和其它六大类。

(三)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对照《条例》要求,制定了《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闽劳社文[2008]139号)、《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试行)》和《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联络员制度(试行)》(闽劳社文[2008]8号),初步建立和完善了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本厅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103号)、《福建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试行办法》(闽劳社文[2008]151号)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同时探索建立网上咨询受理办法和公众意见处理反馈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008225日,我厅人事处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部署全厅公务员在四月底前完成《条例》的学习任务,以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有效推动依法行政。2009918日在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再一次安排了《条例》的学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一年来,我厅组织了各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了三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11日至20091231日,本厅共公开自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699条,其中2009年产生的政府信息14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厅2009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1条,占41.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1.4%;业务类信息72条,占48.6%;其它类信息13条,占8.8%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为尽快完成2003年以来我厅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闽劳社办[2008]241号),要求各处室、单位对2003年来产生的8000多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目前仍在执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清理出来,经厅法制处、保密办进行保密审查后公开。目前已完成该项工作,共公开2003年至2008年各类政府信息551条。

(四)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作用。我厅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厅网站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在厅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制定了《福建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试行)》,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信息公开意见箱。我厅产生的机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办事指南、监督检查、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按《条例》的要求,应主动公开的在文件签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上网发布,并进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查询,我们根据我厅业务类型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并按要求按时将2009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96份、电子文档148份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存档,便于群众查阅。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其他载体建设。继续推进本厅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报纸(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2009年以来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6场,对我厅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宣传。另外我厅还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的作用,对农民工全员纳入工伤保险、医保就诊卡推广使用等大众关注的话题开展访谈节目,社会反响强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

2009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历年累计受理12件),主要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6次)、信函申请(1次)和网上申请(1次),主要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企事业单位改制批复类信息,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信息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

我厅受理的8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已答复。其中同意完全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信息已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1件。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厅200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目前我厅办公场所紧张,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暂时与本厅内部文件阅文室放在一起,没有单独设立。二是目前我厅网站管理室除一名负责人是厅办公室工作人员之外,其余2人通过劳务派遣形式临时招用,人员稳定性差,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开展。如果能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人员的编制,将对该项工作会有一个很大的促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厅还存在着工作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多,但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较少的情况,对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哪些可以依申请公开,哪些不予公开文件经办人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还需要加强学习培训。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09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8

699

  其中:1、网站公开

148

699

        2、政府公报公开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1

        5、信函申请数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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