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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治欠办发〔2021〕13号

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6-01 15:49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适时会商解决问题。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治欠办)牵头,根据工作职责,各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动工作会议,通报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会商研究,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各级治欠办和清欠办协调督促相关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联动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欠薪和欠账的有效治理

二、依法处理投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投诉,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如涉及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及时通报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按《福建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处理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反馈结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受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投诉时,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的或者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中存在欠薪问题的,要及时通报同级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应当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果。

三、针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督查督办。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对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治欠办牵头制定联合督查督办工作方案,联合清欠办开展联合督查督办,明确职责分工,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清欠资金要优先用于清偿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依规将相关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福建)”网站等予以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治欠办与省清欠办反映,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福建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15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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