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日前,福建省人社厅根据人社部工作部署,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行动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各地全方位、多维度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宣传,普及根治欠薪制度,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二是畅通维权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和农民工集中的工业园区、农民工输入地设立农民工流动工作站(岗),同时畅通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信访等维权渠道,构建“信、访、网、电”多渠道维权投诉体系。
三是推动制度落实,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总包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制度等,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
四是做好执法服务,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和工程建设领域等欠薪风险隐患较大的行业企业,加强对企业执法监管的同时,积极做好执法服务。
五是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司法部门深化开展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六是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各地打造“不欠薪城市”“不欠薪企业”“不欠薪项目”,选树和宣传一批尊法守法的企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劳动报酬权益问题,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实招、见实效。同时各地要及时动态掌握行动进展,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总结上报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