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各相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00—2023年8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平台,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8:00至8月12日17:00登录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8月23日8:00起登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主管单位代码24、单位代码200中的17-22岗位,单位代码201所有岗位,单位代码202中的01-04岗位,单位代码203所有岗位;主管单位代码25所有岗位;上述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主管单位代码24、单位代码200中的01-16岗位,单位代码202中的05岗位;上述岗位增加技能测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成绩、技能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为100分,设置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的考生均进入技能测试环节,设置技能测试合格线60分。
2、综合成绩按照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1:1折算为百分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选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设置70分合格线。
4、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笔试加分
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3年8月28日8:00至9月1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八、信息推送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平台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九、考核和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用人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十三、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组织实施。省人社厅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2023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