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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来源:开发处 发布时间 : 2024-03-01 16:01

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福建省直屏西幼儿园、福建省直屏东幼儿园、福建省直广厦幼儿园、福建省直象峰幼儿园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承担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学龄前子女的教育工作。因教育教学需要,2024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7名(其中省直属机关幼儿园3名、省直屏西幼儿园3名、省直广厦幼儿园1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四)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五)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幼儿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7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早期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笔试成绩按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折算百分制后60分。

(三)面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绘画、唱歌、舞蹈、乐器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五)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现场提交资格复核材料(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核材料包括:

1.《2024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贴上1寸免冠近照,诚信声明处需本人签字)。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畅。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印制在同一页面);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另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的,应书面保证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

3.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于考核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应聘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

六、加分

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前将加分申请表(附件2)及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并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七、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其所上岗的幼儿园)。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319667

E-mail:gljjszk@163.com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和局属幼儿园共同组织实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7821262(局人事处)

0591-87839706(局机关纪委)             

附件:1.2024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笔试加分申请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