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定于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3点在福能集团总医院开展专家现场鉴定(骨科),请有关工伤职工(名单如下)准时参加。有关通知如下:
一、鉴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18号福能集团总医院(1号楼3层南侧)。
到达鉴定地点的公交线路指引:
1.直达线路:23(王庄《=》福能总医院)
2.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900医院站下车经后县路步行至福能集团总医院(约500米):4、10、74、87、88、91、105、132、152、158、165、172、301、308、311、323
3.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孟超肝胆医院站下车经西洪路、文林路步行至福能总医院(约500米):91、100、118、160
4.乘以下各路公交车至柳桥站下车经文林路步行至福能总医院(约600米):5、16、22、55、75、77、86、111、124、128、152、165、172、317、320
二、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携带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
2、所有与本次工伤有关的医学资料以及近一个月内复查的受伤部位X光片。申请鉴定时已经提交过的,不需重复提交。
三、鉴定流程:
1、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提早半小时到福能集团总医院1号楼3层导诊台签到、核验身份、提交材料、测量体温、填写健康申报表,之后在鉴定等候区等待叫号通知;
2、工伤职工根据叫号通知进入鉴定室接受鉴定专家查体面检;
3、鉴定结束。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鉴定的工伤职工应严格按本通知的时间、场次准时到达鉴定地点,请勿聚集。等候时应与周边人员间隔在1米以上;
2、工伤职工及其陪同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好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咨询调查、测量体温,填写好健康申报表,如有发热、咳嗽、呕吐等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鉴定现场;
3、工伤职工进入鉴定室实行“一人一室”,依次序开展鉴定;
4、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会及时在省人社厅网站服务栏目发布,同时通过邮政政务快递方式送达被鉴定的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附:参加本次鉴定的工伤职工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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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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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2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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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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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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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26********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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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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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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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529********3588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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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发
|
362330********7910
|
5
|
连*阳
|
350425********2619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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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友
|
511021********877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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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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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82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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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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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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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622********181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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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
|
511026********6917
|
10
|
林*俭
|
350522********8579
|
11
|
张*平
|
522725********3053
|
12
|
涂*辉
|
360425********0016
|
13
|
黄*权
|
522129********3037
|
14
|
梁*强
|
522124********6819
|
15
|
陈*
|
350212********5024
|
16
|
张*
|
350121********573X
|
17
|
冯*尧
|
513524********2091
|
18
|
唐*元
|
432930********7875
|
19
|
段*明
|
422622********3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