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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稳岗稳工促“开门红”政策---泉州篇

来源:本厅 发布时间 : 2022-01-30 17:41

  1.鼓励企业早开工早生产。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2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2月份70%)的重点企业,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支持企业培训和吸纳就业。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支持招工引工用工。

  对与市注册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企业输送毕业生的大中专院校,给予每输送1人500元的奖励补贴;鼓励各类企业赴外地招工引才,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或自行组织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给予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劳务补助);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招工引才,给予每引进1人1000元的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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