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福清市区,是经教育部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本科高校,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培养职教师资的高校。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1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专业钢琴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音乐(学),学科教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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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前教育专业声乐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音乐(学),学科教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声乐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3 |
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4 |
印度尼西亚语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贸易类、教育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须用印度尼西亚语进行授课 |
|
5 |
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旅游餐饮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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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康复治疗学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5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体育学类(运动人体科学方向)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2023年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者,或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7月1日8:00至7月3日17:00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7月4日至7月8日,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30-11:3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准考证;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专业方向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6073179
E-mail:rsc@fpnu.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组织实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5169320。
附件: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承诺书》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