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发布了《2023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二)》,目前已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开考。经报主管部门同意,我单位调整此次考试部分岗位拟招聘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下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3人,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减少2个拟聘人数,实行开考。
主管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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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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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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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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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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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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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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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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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省教育厅 |
001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7 |
电力工程学院电力技术专任教师 |
3 |
5 |
其他岗位按原方案要求执行。特此公告。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