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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文〔2024〕66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更新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中榜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4-06-24 16:2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中榜名单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100号)、《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开展重点群体适岗培训的通知》(闽就服〔2023〕39号)要求,结合阶段性考核评估情况,遴选出“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递补更新中榜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至2024年12月31日。各中榜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重点项目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95号)和省人社厅制定的操作规程开展培训。

  二、本期更新的中榜单位开展“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阶段性评估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中榜单位发生闽人社文〔2023〕95号第三大点第三款所列情形的,将取消资格;凡重点产业项目“揭榜挂帅”新中榜单位(不含原中榜现继续保留单位)在此期间未组织开展培训的,将退出培训项目,并根据有关文件进行递补;凡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中榜单位阶段性评估不合格的,将退出培训项目。

  三、各地要加强对中榜单位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特别是要及时通知和指导属地新中榜单位熟悉操作规程,做好组织培训前各项准备工作。对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群体项目涉及职业(工种)已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条件的,要指导中榜单位开展以取得技能评价证书为主的培训。要突出培训促就业导向,强化培训与就业岗位匹配度,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1.重点产业项目“揭榜挂帅”培训单位中榜名单

        2.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培训单位中榜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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